国际上沿用美国风湿病学学会1985年诊断标准,该标准于1987年进行了修订,删除了损伤性检查和特异性较差的关节疼痛和压痛,对晨僵和关节肿胀的要求更加严格。但我国风湿性关节炎较西方国家为轻,标准第一条及第二条我国患者不尽都能符合,可以灵活掌握。现介绍如下:
1.晨僵至少1小时(≥6周)。
2.3个或3个以上关节肿(≥6周)。
3.腕、掌指关节或近端指间关节肿(≥6周)。
4.对称性关节肿(≥6周)。
5.皮下结节。
6.手X光片改变。
7.类风湿因子阳性(滴度>1∶32)。
确诊为 类风湿性关节炎 需具备4条或4条以上标准。其敏感性为93%,特异性为90%,均优于1958年标准(敏感性92%,特异性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