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世纪,西方国家对心肌炎亦无认识,将心包炎、胸膜炎和肺炎等均诊断为“心脏炎”,对感染和心血管病变所致的胸部症状也归于“心肌炎”,所以“慢性心肌炎”成为当时惯用的笼统诊断。直至本世纪初,仍有人将高血压引起的心脏病归于“心肌炎”的范畴,这种宽松笼统的“心肌炎”至1932年方被否定。英国学者wood1968年报告,在他所遇的约1万名心脏新病人中,诊断心肌炎者仅约30人(0.3%)。美国得克萨斯儿童医院在1954~1977年住院14322例的心脏病中,心肌炎只占0.3%。多伦多儿童医院1951~1964年所统计的数字亦与此相仿。我国香港威尔斯亲王医院1997年报道,在儿科每年约5000~7000(1~15岁)住院患儿中,心肌炎不超过2人。
轻者可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多数患者可有发热,乏力,胸闷,心悸,心前区隐痛,心动过速或心律不齐等,部分患者可有头晕,恶心,食欲不振,在重症患者出现心衰时,可有心悸,气短,端坐呼吸,水肿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