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功能状态判断,一般是根据病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包括穿衣、洗澡、吃饭、化妆和入厕等,业余爱好包括娱乐、休闲等,职业活动如学习、工作、家务活动等因素综合判断的。现在临床普遍应用美国风湿病学会确定的关节功能分类标准来划分关节病变的严重程度。
Ⅰ级 关节能自由活动,能完成平常的任务而无妨碍。
Ⅱ级 关节活动中度限制,一个或几个关节疼痛不适,但能料理日常生活。
Ⅲ级 关节活动显著限制,不能胜任工作,料理生活也有困难。
Ⅳ级 大部分或完全失去活动能力,病人长期卧床或依赖轮椅,生活不能自理。
据估计,关节功能在Ⅰ级者占15%,Ⅱ级者占40%,Ⅲ级者占30%,Ⅳ级者占15%。
目前对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治疗目的是使更多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长期保持Ⅰ、Ⅱ级功能,减少残疾的发生。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必须尽早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