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认为,符合以下五条或五条以上,并至少持续两个月,可以判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缓解:
1、晨僵持续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无乏力
3、无关节痛(询问病史)
4、无关节压痛或活动时疼痛
5、无关节或腱鞘处软组织肿胀
6、血沉(魏氏法):女性在30mm/h以下,男性在20mm/h以下
这一标准用于描述病情自发性缓解,或药物诱导的病情控制而达到的缓解。
对于这一标准中的具体某条不符合的意义没有给予特殊解释。例如若膝痛可能与代谢性关节炎有关,因而这种情况下“无关节痛”可能就没有特殊意义。
如出现与类风湿性关节炎相关的活动性血管炎、心包炎、胸膜炎或肌炎,以及不能解释的近期体重下降或发热,则不能认为类风湿性关节炎临床完全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