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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发现,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怀孕并不会对胎儿造成直接影响,但因孕妇有继发性干燥综合症,抗SSA阳性,可导致新生儿狼疮,约70%类风湿性关节炎妇女大部分在妊娠三个月病情缓解,多在分娩后复发。因此,类型风湿关节炎患者怀孕时正确用药是十分关键的。孕妇在妊娠前三个月及妊娠后期必须要严格限制使用非甾类抗菌素炎药,妊娠中期必要时可以使用,哺乳期最好使用布洛芬等半衰期短的药物,妊娠期禁止使用氨甲喋呤、环磷酰胺金制剂、青酶胺、雷公藤等细胞毒性药物,以免对胎儿造成影响。

判断类风湿性关节炎处于活动期的标准是:①休息时关节痛超过4-5个以上关节;②出现五个以上关节肿胀;③血沉男性大于 25MM 女性大于 30MM;④晨僵持续60分钟以上;⑤关节压痛数超过五个。对照以上标准,如果具备四项或四项以上的患者,则证明类风湿关节炎正处于活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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