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性关节炎对生殖器官和生殖功能影响不大,所以有轻度类风湿性关节炎疾病的孕妇大可不必为此忧心忡忡,适当地小心就可以了。因为服用药物对婴儿不好,但是又不能停药,所以还是应该注意:
1.不能停止药物治疗 约70%类风湿性关节炎妇女在妊娠期间病情可以改善大部分在妊娠3个月病情缓解。尽管如此,妊娠期间病情仍会出现波动,而且大部分妊娠期间病情稳定的患者,多在分娩后复发。因此,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妊娠用药非常关键。
2.对于非甾类抗炎药,妊娠前3个月及妊娠后期必须严格限制使用,妊娠中期必要时可以使用。哺乳期间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妊娠期间禁止使用细胞毒药物,如甲氨喋呤、环磷酰胺、金制剂、D青酶胺、雷公藤等。
3.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除专科用药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外,其他药物也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1.由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女性多次怀孕、生育,会损害骨盆韧带,并使全身营养状况和抵抗力下降,对控制病情不利,因此更应注意减少妊娠、分娩次数。 2.生产方式也得注意,假如分娩时有骨盆关节强直,或髋关节不能充分外展,可改变自然生产方式,进行剖宫产,降低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