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社会保险制度先进的国家之一,各大城市都有肢体不自由儿特殊学校,通校或寄宿制,每月都有各专科医生,多次巡回诊疗,由理学疗法师、语言训练师做出指导和医嘱,要手术者收医院治疗。
医院中派出教师在床边讲课,出院后到运动障碍儿童学校接受训练和游戏指导,可通院或住院,任何儿童的障碍都要经各科医师、教师、功能训练士和护士,共同讨论制定出治疗和教育方案。对不能到学校学习的重症儿到家庭上课和指导。
西德、日本都有脑瘫的治疗体系,使婴幼儿便于与儿童保健站挂钩,将脑瘫的早期发现做为体检筛查内容之一。各地医师会组织中设有肢体运动障碍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促进协议会组织,脑瘫患儿的父母自愿的组成福利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政府各部,动员社会力量改善脑瘫儿的治疗、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福利等各方面工作。1992年世界康复医学会议以后,各先进国对脑瘫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已做了非常积极的工作。
而且第三世界中经济较困难的尼泊尔也开展了社区康复,对小儿脑瘫患儿在家中积极地治疗,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