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患儿处于发育中,月龄和年龄不同,症状表现不同,故应将正常儿童和患儿发育程度进行对照,结合异常姿势和运动情况,制定出合适的康复目标,运用手法训练。
婴儿早期的训练:生后3~4个月或6~9个月前,以促进正常发育为主,同时采用鲍依他(Vaclov Vojta)氏法,和波巴斯(Bobath)法。
婴儿及幼儿期的训练:脑瘫症状显露,但挛缩和变形尚未形成,为治疗关键时期,除上述的治疗方法外,还要在日常生活动作护理中,注意防治畸形。
幼儿期以后的训练:主要为功能训练,因为脑瘫症状几乎固定了,拘缩变形等已经产生,功能障碍也已明确,要一面继续进行运动功能训练,一面配合装具,靴,杖,椅子,轮椅等进行疗育。重型者可配合矫形手术。
年长儿训练:对每个小儿的功能提高,教育,社会,职业培训等各领域的适应,以及交通手段,居住条件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