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阿伯丁大学的W. Cairns S. Smith博士指出,医生应认识到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增加。高血压是一种可治疗的疾病,对于妊娠高血压妇女应视为高危人群,对高血压做到及早发现和治疗,从而降低中风和心脏疾病的发生率。
初产妇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发生率将近30%。先兆子痫病例可无任何征兆,血压升至危险高值,先兆子痫可进展为子痫,危及母婴生命。先兆子痫是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初产妇的发生率为5%,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再次妊娠时发生该症的比率高达50%。
本研究中Smith博士及其同事对1951-1970年间阿伯丁地区3593名妇女初次分娩的健康调查表、医院病历和医学检查结果进行了回顾分析,此时这些妇女的平均年龄已在60岁以上。
研究人员发现,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患高血压的危险增加,甚至一直到50年后其因高血压相关疾患而住院的机率仍很高。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因中风死亡的危险是妊娠期血压正常妇女的4倍,但妊娠高血压与以后易患高血压相关的机理目前尚不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