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中的危险因素分为可干预与不可干预两种。年龄、性别、种族和家族遗传性是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可干预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吸烟、酗酒、血脂异常、颈动脉狭窄等。其他危险因素包括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代谢综合征、缺乏体育活动、饮食营养不合理、口服避孕药、促凝危险因素。
预防出血性卒中,首先要控制血压,因为血压升高是导致出血性卒中的主要原因。对于已经发生过脑出血的患者,血压控制的最佳水平应该个体化,应综合考虑慢性高血压、颅内压、年龄、出血病因、距卒中发作时间等因素,制定具体的降压目标。理论上,在血压升高的最初几小时内会增加再出血的风险,血压与颅内压及血肿体积相关。但过度降压可能会使脑灌注压降低,理论上会增加脑损伤,尤其是在颅内压升高时。但高血压病的治疗,要始终成为出血性卒中患者长期治疗的一部分,因为这种疗法能减少脑出血复发的风险。
治疗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起病最初的3~4个小时,应尽快使用rFVIIa(重组活化因子Ⅶ),可延缓出血进展。患者还会有明显的颅内压升高,降颅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以从简单的措施开始,如抬高床头、镇痛和镇静。更强的措施包括渗透性利尿剂(甘露醇和高张盐水)、经脑室导管引流脑脊液、神经肌肉阻滞、过度通气等。通常情况下,需要同步监测颅内压和血压,以使脑灌注压>70mmHg。脑出血患者如有痫性发作,一定要给予适当抗癫痫药物。
有证据表明,出血性卒中患者如果在最初24小时内持续高血糖(>140mg/dl),则预示着结局不良。因此,卒中患者的高血糖应得到积极治疗。治疗指南中建议,血糖浓度高时(>185mg/dl并可能在>140mg/dl时),可开始胰岛素治疗,与其他急性疾病伴随的高血糖治疗方法相似。
有轻偏瘫或偏瘫的急性原发性脑出血患者,应该使用间歇充气加压装置预防静脉血栓栓塞。对于肝素引发的脑出血,应使用硫酸鱼精蛋白,所用剂量取决于停用肝素的时间。华法令引起脑出血的患者,应静脉给予维生素,以逆转华法令的效应,并给予凝血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