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性癫痫的分型内容
二)感觉性发作
1.局限性感觉发作
大多发生在口部、舌部或肢端。发作时表现为麻感、触电感、蚁走感、针刺感、温热感、动作感、变形感或肢体缺失感。
2.视幻觉
常表现为闪光, 也可为复杂图象或者表现为局部视野缺损。
3.听幻觉
表现为单调的音响,为铃声、滴嗒声、隆隆声等或表现短暂的听力丧失。
4.嗅幻觉
可闻到特殊臭味,为烧橡胶或恶臭味或不易描述的臭味。
5.眩晕性发作多见于青少年,半数有自体旋转感,有者身体移动感。
精神运动性发作:
一)特殊感觉性发作:
包括各种幻觉和错觉。嗅觉者如恶臭或难以形容的气味。味觉者为苦味,少见。视觉者如星光、图案、人物以至复杂的景象,也可有视物变形、视物移位等错觉。听觉者可有噪音,语声甚至音乐声,前庭觉者如移动感,旋转感。
二)内脏感觉性发作:
最常见为胃气上升感,也可有心悸、腹痛,里急后重感等。
三)精神感觉性发作:
常见为对陌生人或物产生熟悉的感觉;有的表现对熟悉的人或物产生陌生感觉;有的对周围环境感到不真实,如在梦境。有的出现视、听幻觉表现对音调高低、距离和性质感知的错误,如有患者听老师讲课,发作时好象老师的声音隔了一堵墙。视觉变化表现在清晰度、距离、形状、大小,移动度等方面。如有的患者感觉周围环境好象蒙了一层纱,有时看到地面起伏不平,或视物显小显大等。
四)思维障碍发作:
多表现为感到两重思维同时进行或思维中断或强制性回忆。
五)情感障碍发作:
表现恐慌或幸福感,也可表现忧伤、焦虑、忿怒、大祸临头感,末日感等。
六)自动症:
即精神运动症状,患者往往先瞪视不动,然后做出无意义的动作,发作后不能回忆。
1.饮食性自动症
为口部重复动作如吸吮、咀嚼、舔食、伸舌、清喉等。如同进食,常伴有唾液分泌增
2.习惯性自动症
无意识的重复某种简单的动作如搓手、抚面、解扣、脱衣、摸袋、移动桌椅等。
3.姿态性自动症
无意识的重复某种简单姿态。
4.神游症
如同梦游症,但为激动性自动症。
5.梦游症
是自动症在夜间发作。
6.朦胧状态
常为突然发病,意识不清,对周围环境定向力不好,对事物感知不清晰,不能进行正常接触,可出现生动的幻觉,特别是视幻觉,也可出现片断的妄想。多有情感障碍,如恐慌、愤怒、行为紊乱、无目的性、甚至毁物、伤人等冲动行为,有时出现行凶的残暴行为,这对自身及周围有很大的危险性。发作时病人瞳孔可散大,对光反应消失,流涎、出汗等植物神经症状,发作持续数小时、数日、患者可突然清醒,不能回忆。 7.言语性自动症
多为简单语言的重复或叫喊等。
即病人易于反复出痫样发作。因此,诊断就是测定出现痫样发作的可能性。如果因为饮酒过多出现一次痫样发作,戒酒后出现另一次发作的机会就很小,仅有一次痫样发作不能诊断为癫痫。另一方面,如果因脑内某部分受损出现多次发作,再次发作的机会很高,那么应该诊断为癫痫。
病人是否患有癫痫并不容易确定。一生中,我们每个人出现一次痫样发作的机会约为1/3。过量饮酒或服用某些药物可明显增加癫痫发作的机会。大多数医生仅在病人一年内出现两次发作时才诊断为癫痫。原因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第3次发作的机会超过80%。
困难在于仅有一次发作的病人。此种情况下,医生通常借助不同的检查,通过对发作类型和可能病因的了解,评估再次出现癫痫发作的机会有多大。
在英国,大多数医生通常对单独一次癫痫发作不做治疗,原因是再发概率小(
第二个难题是,如果病人已被诊断为癫痫,多少年没有发作才能认为是不再患有癫痫呢?不幸的是,对这一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不过,大部分癫痫病人最终会停止发作这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因而不应打上终身的标记(就像某人已10年没有头痛,称之为头痛患者是不合情理的)。
癫痫是一种症状,而不是一种疾病,记住这点很重要。症状指的是病人的感受,提示有潜在的疾病。癫痫也是如此,应该认为它表明脑部有潜在的问题存在。多种脑部疾病可引起癫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