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血小板减少的诊断标准如下:
(1)多次检验血小板计数减少。
(2)脾脏不增大或仅轻度增大。
(3)骨髓检查巨核细胞数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4)具有以下各项中任何一项:①泼尼松治疗有效;②摘脾治疗有效;③PAIg增多;④PAC。增多;⑤血小板寿命测定缩短。
(5)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病程6个月以内,起病急,血小板减少严重,巨核细胞趋向幼稚者属急性型,儿童多见;病程长(一般超过12个月),起病较缓者为慢性型。
©Copyright 2004-2022 天天健康. 豫ICP备110040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