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行性癔症
是癔症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多发生于常在一起生活的群体中,如学校、某一单位或某一地区。流行性癔症多发生于偏远地区,儿童及女性多见。起初往往有一人出现癔症发作,周围的人目睹后,由于对疾病不理解,产生恐惧紧张心理,或受到迷信或不科学的解释,更加重了心理负担,在此基础上,由于相互暗示及自我暗示影响,相继发生类似症状。其中有些人因心理紧张、过度疲劳、睡眠不足或月经期间,更易引起发作。这类癔症发作大多历时短暂,表现形式相似。将病人,特别是初发者一一隔离起来,给予对症处理,即可迅速控制流行。
2.赔偿性神经症
在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提出经济赔偿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显示、保留和夸大症状,有利于受害者索取赔偿。症状出现、夸大或持续存在,一般并非受本人意志支配,而是由无意识机制起作用,计划生育手术后的一些躯体症状,无器质性损害基础者,多属这类障碍。对于这类诉讼要求赔偿的病例,应尽早处理,力求一次彻底解决,切忌拖延。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对受害人症状的消除极为不利。赔偿问题解决后,应尽量采取医疗康复措施,配合心理治疗,以促进症状的消除。
3.职业性神经症
这是一类与职业密切相关的运动协调障碍。病人每天都需要紧张地运用其手指的精细协调动作数小时之久,如抄写、打字、钢琴或提琴演奏持续较长的时间,特别是在疲乏或赶任务的时候,逐渐出现手部肌肉紧张、疼痛、不听使唤,以致手指活动缓慢而吃力,或出现弹跳动作;或由于肌肉震颤或痉挛而无法应用手指、前臂,甚至整个上肢。放弃用手,或者改做其他手工活动,则手指运动恢复常态。这类症状出现于书写时,称书写痉挛。多见于容易紧张、焦虑,对工作感到厌倦或心理负担很重的人。起病大都缓慢,神经系统检查不能发现器质性的损害。除手指协调动作外,这类症状还可以表现为紧张的言语训练之后的口吃。治疗宜使病人处于心理松弛状态,然后进行相应的肌肉协调功能训练,由简到繁,循序渐进。
4.亚文化性癔症性附体状态
因为文化因素而又表现为癔症,特别见于有癔症发作史和癔症性格突出者,故有此命名。发病多是神灵信念直接诱发,表现为一种鬼神或精灵入侵,入侵者变成了自我或自我的一部分,从而导致病人有自我觉察障碍。附体有两种情况:其一,如果精灵或鬼神只是自我的一部分,则它与自我的关系往往是和谐的,病人由于有了精灵的入侵而自称获得了神奇的能力,例如,未卜先知,能为别人治病,整天不吃也不知道饿,听到神的指示,看见观音菩萨现身,感到神灵在抚摸他的身体,这是一种协调性的。其二,如果精灵完全取代了病人的自我,那就是一次发作性的身份障碍,在发作中有些病人成了鬼神的代言人,而实际上病人说的却往往是病人的情欲或怨恨,但通常夹带一些谁也听不懂的/鬼/话,病人的表现通常具有明显的歇斯底里性质:病人狂跳乱舞、手脚抽动、大哭大笑、发出吼声或怪叫等等,时间不太长便停止发作,往往事后有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