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感觉障碍

1.感觉脱失:各种浅感觉减退和消失,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全身型,半侧型,截瘫型,手套或袜套型等,以半侧型多见,麻木区与正常侧界限明确,或沿中线或不规则分布,均不能以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规律来解释。

2.感觉过敏:如皮肤痛觉过敏、身体某局部剧烈且持续性疼痛,若发生在腹部则易误为急腹症,甚至旋以不必要的手术。

3.特殊感官功能障碍:有暴发性耳聋、视野缩小(管型视野,又称管窥)、弱视或失明,嗅觉和味觉障碍等。

运动障碍

1.痉挛发作:发作时徐缓倒地,痉挛发作无规律性,或为四肢挺直,不能被动屈曲,或呈角弓反张状,或作挣扎乱动,双手抓胸,揪头发、扯衣服、翻滚、喊叫等富有情感色彩的表现。发作中面色潮红、双目紧闭、眼球游动、瞳孔正常,对光反应存在。一般无咬破舌头或其它外伤及尿失禁,同时也查不到病理反射。发作时间持续数十分钟。一般意识不完全丧失,发作后能部份回忆。

2.震颤:范围可及头、舌、肢体、腹壁等,为阵发性粗大不规则抖动,分散注意时减轻。

3.行立不能:卧位时双下肢活动正常,肌力良好,但不能站立,寸步难行

4.瘫痪:可为截瘫、偏瘫、一(或二、三、四)个肢体瘫痪。其肌张力正常、减低或增强,被动运动时常有抵抗,无肌萎缩,腱反射存在,无病理反射和膀胱、直肠括约肌功能障碍。

5.失音和不言症:失音者说话时声低如耳语。不言者坚持缄默不语,但笔谈能力完好。若合并有耳聋时称癔症性聋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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