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排除器质性疾病
癔症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复杂,类似的表现可见于多种神经疾病和躯体疾病。因此,诊断为癔症者,必须充分排除神经疾病和躯体疾病,以免造成误诊,延误了原发疾病的治疗。
2.注意癔症可能是某种疾病的早期表现
某些器质性疾病的早期,可有癔症样的表现,而自身病理过程的真正内容尚未充分体现,因此,对于这类现象,在目前尚无法发现可靠体征的情况下,必须严密观察,特别是对高度怀疑有器质性疾病可能的病人更应该如此。
3.不要过分注重精神刺激和人格特征
心理因素常常是诱发本病的直接因素,特别是具有明显癔症性格的人,一般轻微刺激即可促成本病。但是心理因素和人格特征不是本病的诊断标准,只能是一种参考的指标,因此不能因为有了心理因素或癔症人格就诊断为癔症,否则很可能会造成误诊。
4.暗示性不是诊断的试金石
认为暗示性高是癔症发病的心理机制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把暗示性增高的事实作为癔症的惟一依据,则是很危险的。几十年来,国内发生过多起采用这种诊断方法造成的严重医疗事故,教训是沉痛的。
5.注意其他精神疾病的癔症色彩
在不少精神疾病病人中,有一部分病人的精神症状表现得带有癔症色彩,如过分的夸张、具有一定程度的暗示性或查无实据的躯体症状表现等,在这种情况下,要注意其他精神症状的表现,注意病人的整个病理过程,如果还有除癔症表现的其他症状,应注意原发或主要疾病的诊断。
6.在明确诊断之前,应该认真了解以下事宜
(1)明显的心理刺激因素是什么,它对病人身上引起什么样的强烈体验;
(2)症状的产生和消失与暗示或自我暗示或环境有什么关系;
(3)症状的多样性、鲜明的分离色彩和病程的戏剧性变化如何;
(4)病前是否有表演性性格特征,以往是否有过类似的发作;
(5)可否比较肯定排除器质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