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心肌病是指没有心脏病,又排除其他心血管疾病,而在妊娠最后3个月或在产后6个月内发生的累及心肌为主的一种心脏病,因其主要是发生在围产期,故称为围产期心肌病。围产期心肌病与妊娠密切相关,多与年龄偏大、肥胖、多次妊娠、慢性高血压、遗传性疾病等因素有关。
围产期心肌病的检查有:
(1)妊娠末3个月至产后5个月内,突然发生心悸、气短等心力衰竭表现;
(2)在妊娠后期以前无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及肾炎;
(3)心电图有心肌损害;
(4)蛋白尿及高血压,待症状控制后可自然消失;
(5)心衰控制后,临床和其他检查可排除器质性心脏病。
注:若妊娠前患心肌病,遗留有心律失常,再次妊娠时可因室上性心律失常而促进心衰,若再次妊娠出现的心律失常和心衰发生在围产期,也可列人本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