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初被诊断为尿毒症的患者多数会这样问。尿毒症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病,而是各种晚期的肾脏病共有的临床综合征,是进行性慢性肾功能衰竭的终末阶段。
根据肾功能损害的不同程度,可将慢性肾功能衰竭分为四个阶段:(1)肾功能不全代偿期;(2)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肾功能衰竭期;(4)慢性肾功能衰竭的终末期。第四期也就是指尿毒症期。尿毒症的特点是:血肌酐达707μmol/L,肌酐清除率在10ml/min以下,BUN在28.6mmol/L以上。全身系统症状明显,如食欲缺乏、恶心、呕吐,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等,此期,患者不应指了解什么是尿毒症?最主要的是要认识到尿毒症危害。尿毒症如不及时进行治疗,极易引起死亡。
在此阶段中,除了水与电解质代谢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外。也就是说尿毒症这一名词是从临床表现这一角度来谈的。因而医生诊断时不仅要结合血尿素氮、血肌酐的数值来衡量,更重要的是要根据患者所出现的机体自身中毒的症状来判断,不能随便地下“尿毒症”的诊断,以免加重患者的思想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