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无力的药物诊断性试验
当临床表现支持本病时,腾喜龙或新斯的明药物试验有助诊断确立。前者是胆碱酯酶的短效抑制剂,由于顾忌心律紊乱副作用一般不用于婴儿。儿童每次0.2mg/kg(最大不超过10mg),静脉或肌注,用药后1分钟即可见于肌力明显改善,2—5分钟后作用消失。
新斯的明则很少有心律紊乱不良反应,剂量每次0.04mg/kg,皮下或肌肉注射,最大不超过1mg,最大作用在用药后15—40分钟。婴儿反应阴性者4小时后可加量为0.08mg/kg。为避免新斯的明引起的面色苍白、腹痛、腹泻、心率减慢、气管分泌物增多等毒蕈碱样不良反应,注射该药前可先肌肉注阿托品0.01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