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心病概念有什么不妥之处?。
目前的国内教科书及ICD编码,均把冠心病称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且要求病历中必须写全称。对此提法本人有异议。冠心病应该是“冠状动脉性心脏病”(CoronaryHeartDisease,简称CHD)。尽管冠心病中绝大多数(95%以上)由粥样硬化引起,但还有炎症、痉挛、栓塞及先天畸形所致。
另一方面,以前国内许多学者将冠状动脉造影显示狭窄超过50%诊为冠心病,可能也不妥当。文献报道,2/3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相关冠脉狭窄不足50%;其次有些冠造小于50%病变行冠脉内超声检查,其狭窄可能会超过50%,而且为有意义的病变,因此,仅用冠造形态学诊断容易引入误区。
(1)冠心病的概念:冠状动脉结构或功能异常,引起冠脉狭窄、痉挛或闭塞,造成心肌缺血或梗死的一组临床综合征,称为冠状动脉性心脏病,简称冠心病。
(2)对于临床上无心肌缺血或梗死的主客观证据,冠脉狭窄小于50%的患者,应该诊断为冠状动脉病(CoronaryArteryDisease,CAD)。一旦出现心肌缺血或梗死的证据(心绞痛、心肌梗死),CAD便转变成为CHD。然而,所有的CHD应该同时就是C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