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血压病是一种发病原因复杂,病情进展缓慢,病期较长,且需终生治疗的渐进性全身性疾病。因此,大多数患者明确诊断后,不定期的经门诊检查和用药治疗,或是由基层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观察随访和进行康复指导,尤其是临界性高血压和轻度高血压患者,更无须住院,甚至连服药治疗都不是主要手段。应该针对血压增高的不利因素,长期坚持并实施综合性的非药物疗法,达到治疗的目的。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入院治疗呢?高血压患者如何掌握呢?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条原则:
(1)凡高血压病的诊断不够明确,需要入院进行系统观察,进行一系列的特殊检查以明确诊断时。
(2)Ⅱ、Ⅲ期高血压病患者,出现了其他脏器受到损害的症状和并发症,需要住院进行详细检查,了解脏器受损程度和并发症的病情,并接受系统治疗者。
(3)凡继发性高血压,原发病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时,如急性肾小球肾炎,妊娠中毒症。另外,需要外科手术治疗的,如嗜铬细胞瘤,肾动脉狭窄,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等疾病。
(4)高血压患者经服药治疗,血压持续不降,且患者自感不适症状明显,需住院治疗观察并进一步筛选有效药物时。
(5)高血压急症,包括了急进型恶性高血压、高血压脑病等,都需立即入院抢救治疗。
(6)高血压引起的各种严重并发症。如高血压合并急性左心衰竭,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合并急性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等,都需送院抢救,治疗和监护。
以上6条是高血压病需住院治疗的适应证。当然患者住不住院,主要是医生根据病情确定。但是作为高血压患者本身,应该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掌握主动权,一旦病情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置。
一般情况,住院治疗是暂时的,需长期住院的高血压患者为数很少,除非并发症严重,其他脏器功能很差,确实不能离开医院者。而多数患者经过住院一段时间的系统治疗,病情得到较好控制或病情基本稳定之后,由医生研究提出治疗方案,可出院后继续进行院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