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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就诊时,医师经常根据病情需要对用药进行调整,其中之一就是建议患者首次用药剂量为维持量的两倍,这就是所谓的"首剂加倍"。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是否所有的药物都可以这样吃呢?

  其实,任何药物都要在体内达到一定浓度才能发挥足够的药效。研究表明,口服药物一般在反复给药3~5次后才能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即临床所需要的药物浓度。首剂加倍指第一次服药时,用药量要加倍。为使药物迅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通常医生第一次给予常用量的加倍量,目的是在病菌繁殖初期,使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迅速达到有效值,起到杀菌、抑菌作用。

  如果首剂不加倍,不能迅速达到有效浓度,会给病菌的快速繁殖留下时间,延误疾病治疗。以复方新诺明为例,研究人员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原理计算,复方新诺明半衰期为11小时,每天服用2次,首次剂量加倍,11小时后血药浓度趋于稳定,可有效杀灭病原菌。而首剂不加倍,则需36个小时才能达到稳态血药浓度。病菌可能在这几个小时内迅速繁殖,耽误了疾病的治疗。因此,每日两次,首剂加倍是复方新诺明的最佳给药方案。

  通常对一些需在短时间内达到有效浓度的药物就可采取这种给药方式。许多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首剂加倍,如磺胺类药物、大环内酯类药物中的阿奇霉素、四环素类药物中的美满霉素、治疗厌氧菌感染的替硝唑,以及治疗急性腹泻时的思密达等均需采用"首剂加倍"的给药方式。目的就是缩短药物达到有效浓度的时间,尽快杀灭细菌。

  一般来说,若用药间隔时间与药物的半衰期(血浆中药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时间)接近的药物则可首剂加倍。但大多数药物在采取正常给药方式时,也能获得满意的药物浓度与疗效,因而无需"首剂加倍"。临床用药既要保证疗效,也应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每种药物的给药方案都是经过大量科学研究而设计出来的。这里面涉及药物浓度、药物效果以及安全性等诸多问题。贸然改变用药方案会影响疗效,甚至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给药剂量受各种因素影响,如老年人和新生儿通常药物代谢较青壮年代谢缓慢。肝肾功能减退患者药物经肾排泄或肝排泄变慢,药物消除速率减慢,遂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例如庆大霉素对正常肾功能患者其半衰期为2~3小时,肾功能减退时,其半衰期降至24小时甚至更长。因此临床用药时,应根据病人生理、病理等特点及对药物反应情况,随时调整剂量。

  提示:"是药三分毒",无论中药西药,效果与毒性也许就在剂量的差异之间。因此,患者一定要按照医嘱服用药物,切忌自行"首剂加倍"。特别是老年人、儿童、孕妇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更不可擅自加大剂量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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